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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Steve Jobs 談 Flash

Steve Jobs 對 Flash 非常反感, 把他之前提的問題做個整理.

話說, 自從把 Flash block 掉後, CPU 已經很久沒滿載過了~ (看來我對 Flash 的怨念也蠻深的. XD)

Steve Jobs " Thoughts on Flash " 摘要

下述摘錄自此篇: Steve Jobs " Thoughts on Flash " 全文翻譯 - 作者:董福興

  1. 第一點是「開放」
    Adobe的Flash產品是100%私有的,它們僅能由Adobe取得,也只有Adobe具有權威推動未來的改進、制定價格等等...就算Adobe的 Flash產品相當普及,只要它們完全受到Adobe的控制、並且僅能由Adobe取得,就不能說它是開放的。近乎所有的定義都能說:Flash才是封閉的系統。
    Apple曾開啟一個小型的開放原始碼計畫,並且創造了Webkit - 一個完全開放原始碼的HTML5渲染引擎,以作為Safari瀏覽器的核心。
    除了微軟以外,幾乎所有智慧型手機的瀏覽器都採用Webkit作為核心。Apple以開放的Webkit技術為行動裝置瀏覽器設定了標準。
  2. 第二,是「完整的網路體驗」
    H.264格式能在iPhone、iPod與iPad上觀看。YouTube估計擁有40%的網路影片,能夠以獨立的程式在所有Apple行動裝置上吸引目光。
    Adobe另外一項宣稱指出Apple的裝置不能玩Flash遊戲,這是真的。幸好,在App Store上有著超過五萬種遊戲與娛樂程式,而且它們之中不少還是免費的。iPhone、iPod與iPad能玩的遊戲比這世界上任何一個平台都多。
  3. 第三,是穩定性、安全與效能
    賽門鐵克最近將Flash列入2009年安全性最差的名單之一,我們早就知道,因為Flash名列Mac當機的首要原因。
    我們不想因為加入Flash支援,而降低了iPhone、iPod與iPad的穩定性與安全性。
  4. 第四,是電池使用時間
    為了在播放影片時,能讓手機有較長的使用時間,而必須採用硬體解碼,如果採用軟體解碼會耗費太多電力。現代多數的行動裝置晶片都包含H.264格式的解碼器,H.264格式是工業標準。
    近乎所有Flash網站上的影片都需要一個較舊的、上一代的解碼器,而行動裝置晶片並不支援,以至於必須要以軟體解碼。
  5. 第五,是觸控
    Flash是為了讓配備滑鼠的個人電腦操作而設計,而並非為使用手指操作的觸控螢幕打造。
    Apple革命性的多點觸控介面不需要滑鼠,也沒有"滑鼠移過(Rollover)"的概念。大多數的Flash網站需要重新寫過以支援觸控設備。
    如果開發者們必須重寫他們的Flash網站,那為什麼不使用先進的技術,像是HTML5、CSS以及JavaScript呢?
  6. 第六,最重要的原因
    我們從痛苦的經驗中得知,讓第三方軟體在平台與開發者間做為中介,最終必然會做出次於標準的程式,並且阻礙平台的進步與時程。如果開發者依賴第三方開發工具與函式庫成長,當平台加入新功能時,第三方廠商必須選擇支援(if)並且儘快推出(when),開發者才能使用這些新功能。我們不能讓第三方廠商來決定他們要於何時、而且是否願意施恩,將我們的新功能提供給我們的開發者。
  7. 結論
    Flash是個人電腦時代的產物 - 供個人電腦與滑鼠使用。
    行動時代重要的是低耗電裝置、觸控介面與開放網路標準,這些都是Flash的缺點所在。
    Apple App Store上的二十萬個Apps也證明了數以萬計的開發者不再需要利用Flash來製作動感豐富的應用程式,包含遊戲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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