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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Paul Graham 認為 Yahoo! 發生什麼事 - 2012

Yahoo! 近幾年持續的滑落, 究竟原因是如何, 除了一直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外, 這篇文章從 內部觀點 與 其它公司的比較 來說明, 很值得參考看看~

詳見:

註: 原文作者是 Paul Graham (保羅·格雷厄姆) 美國著名程式設計師、風險投資家、 Blog 和技術作家。他以Lisp方面的工作而知名,也是最早的Web應用Viaweb的創辦者之一,後來以近5千萬美元價格被雅虎收購,成為 Yahoo! Store。他的著作包括On Lisp (1993),ANSI Common Lisp (1995) 和Hackers & Painters (2004)。

結論

先講講文章內看到的問題, 在此做個整理~

  • 賺太多錢: 賺太多錢 再加上 某一類的廣告太賺錢, 於是就只有做那類型廣告, 其它更有前景的項目就都不去在意, 甚至把公司整體應該是技術公司為底的, 轉換成 媒體公司.
  • 軟體公司? 媒體公司? : 不重視技術人員, 最糟糕的狀況是, 雇用不好的程式設計師
  • Hacker 文化:
    • 沒有優秀程式設計師, 不管你在一個任務上安排了多少人, 不管你建立了多少確保質量的程式, 你都得不到優秀的軟體.
    • 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擁有好的軟體, 但是 好的程式設計師都會喜歡進入有 Hacker 文化的公司, 否則就只有錢可以吸引他留下來.(ex: Google & Facebook)

Yahoo! 發生什麼事情 文章摘錄

下述摘錄自: (翻譯文: 簡體)矽谷創業教父 Paul Graham:雅虎發生了什麼?, 下述只有摘錄我覺得重點部分, 完整請回原連結去看)

金錢

雅虎存在兩個谷歌沒有的問題:容易賺的錢,和成為一個技術公司的矛盾心理

我以為通過我們的見面我就可以向他展示我們的新技術,“營收循環”。它是一種給購物搜索結果分類的方法。商家對一定銷售比率進行流量競價,但是那些結果並不是按照競價分類,而是由一位用戶想要購買的平均數量的競價次數。它有些像谷歌現在用於廣告分類的演算法,但這事是在1998年春天,谷歌還沒有成立的時候。

營收循環是最佳的購物搜索分類,在這個意義上,它就根據雅虎在每個連接上會賺多少錢的順序來分類。但是在這樣的意義上它不是最佳的分類。將搜索結果按照用戶行為分等也優化了搜索。用戶定位搜素:你可以開始基於少量的文本相似性來匹配搜索結果,並且,當用戶購買更多東西時候搜索結果就越來越精準

雅虎之所以不在意這種提取流量最大價值的技術,原因就是廣告商已經多付了報酬。如果他們僅僅提取了實際價值,那麼他們賺的就少。

很難相信,最賺錢的是旗幟廣告。廣告商們願意支付可笑的金額給旗幟廣告。因此,雅虎的銷售力量也漸漸轉向開發這種收益來源。由一位令人敬仰的人Anil Singh領導,雅虎的銷售精英們涌向寶潔公司,帶著上百萬美元的旗幟廣告訂單凱旋而歸。

廣告商將之與旗幟廣告相比,由於沒有其他參考,這種價格與印刷品相比看起來像是便宜了些。但是,與他們的實際價值相比就昂貴了。所以依存這種大的啞巴公司就是個危險的收益來源。但是,還存在另一種更危險的來源:其他因 Internet 新創公司。

我記得跟David Filo在1998年末或是1999年初說過,雅虎應該收購谷歌,因為我和這家公司的其他多數程式員都在用它而不是用雅虎搜索。他告訴我這不值得擔心。搜索只占我們流量的6%,並且我們每月有10%的增長。不值得再努力做得更換。

我沒有說“但是搜索流量比其他流量都更有價值”!我說“哦,好吧”因為我不知道多好搜索流量才值得。我不確定,即使是Larry 和Sergey也不確定。要是他們知道,谷歌就可能不會在企業搜索上話費任何努力了。

如果循環周期有所不同,經營雅虎的人們就可能會很快意識到搜索有多重要。但是,在他們與真相之間的世界存在著最不透明的障礙物:金錢。只要客戶給旗幟廣告開寫大額支票,他們就很難重視搜索。谷歌卻沒有這樣的誘惑。

黑客

當我到那工作的時候,對於雅虎最詭異的一件事就是他們堅持管他們自己叫“傳播公司”。如果你在他們的辦公區走動走動,看起來就像個軟體公司。小隔間里滿是程式員在寫編碼,產品經理思考特徵列表和發運時間,支持人員(是的,確實有支持人員)告訴用戶重啟他們的瀏覽器,等等等,就像一個軟體公司。那麼為什麼他們要管自己叫“傳播公司”?

原因之一就是他們賺錢的方式:賣廣告。1995年,很難弄相信昂一個技術公司可以通過那樣的方式賺錢。技術公司通過銷售他們的軟體給用戶來賺錢。傳播公司賣廣告。所以他們就必須是一個傳播公司。

假裝成為一家傳播公司來脫離微軟的嗅覺,這是一種非常聰明的重心轉移。但不幸的是,實際上雅虎也曾試著那樣做了,某種程度上。比如,雅虎的項目經理被稱為“製作人”,公司的不同部分被稱為“屬性”。但是,雅虎真正需要成為的就是一個技術公司,並且,通過試圖成為其他類型,他們結束了成為與主題不相關的事情。這就是為什麼雅虎作為一個公司卻從未有一個清晰明確的定義。

試圖去做一個傳播公司的最壞結果是他們沒有足夠重視程式。微軟(黃金年代),谷歌,以及Facebook都已經有了黑客中心的文化。但是,雅虎把程式當作日用品一樣看待。在雅虎,面向用戶的軟體有產品經理和設計師控制。程式員的工作就是接手產品經理和設計師的最後一步工作,將其翻譯成編碼。

這種實踐的一個顯著結果就是,當雅虎創立什麼東西,這些東西通常都不太好。但是,那都不是最壞的問題。最壞的是他們雇了不好的程式員。

微軟(黃金時代),谷歌和Facebook全都熱衷於雇傭最好的程式員。雅虎卻不。比起好的他們寧願雇不好的程式員,但是他們沒有專一的,幾乎令人可憎的優秀人才集中在雇傭那些最大贏家所具有的最聰明的人。而且,當你考慮他們對於程式員在被雇傭時有多大的競爭的時候,就在經濟泡沫時期,那他們的程式員素質不均就不會奇怪了。

在技術上,一旦你擁有不好的程式員,你就註定失敗。我想不出來一個例子,哪個公司曾陷入技術平庸又復蘇的。好的程式員都想要跟其他優秀的程式員一起工作。所以一旦你們的公司程式員素質開始下降,你就進入了一種死循環,無法恢復。

這家公司感覺過早的老掉了。大多數技術公司最終被金裝律師和中間經理人給接手了。在雅虎,感覺就好像他們故意加速了這個過程。他們不想要成為一個網路黑客群體。他們想要金裝。一家傳播公司應該由金裝律師經營。

我第一次訪問谷歌,他們有大概500人,跟當時我去雅虎工作時候雅虎的人一樣多。但人們做事卻有所不同。它仍然很像一中黑客集中的文化。我記得在咖啡間跟一些程式員討論搜索優化的問題(現在都叫SEO),他們也問到“我們應該怎麼做”?雅虎的程式員們就不會問這樣的問題。雅虎程式員明年的問題不是尋找原因;他們會會按照產品經理的說明做。我記得從谷歌離開時候想著“哇哦,它還是一家新創公司”。

關於擁有一個黑客中心的文化,我所聽到的可能是最印象深刻的評論是來自Mark Zuckerberg,他於2007年在啟動學校的發言中,說,早些時候,Facebook重視雇傭程式員,即便有些工作通常不需要編程,比如人力資源和營銷。

因此,哪家公司需要擁有一家黑客集中的文化?哪家公司在這方面是軟體企業?如雅虎所發現的,這個規則下所包含的領域遠比大多數人所想的要大。答案就是:任何一家公司都需要擁有好的軟體

既然有別家公司擁有黑客集中的文化,為什優秀的程式員還會為一家沒有黑客集中文化的公司工作?我可以假設兩種原因:如果給他們高額的工資,或者這個產業很有意思並且沒有一家公司是黑客集中的。否則,你無法吸引好的程式員去給一家金裝集中文化的公司效力。而且,沒有優秀程式員,不管你在一個任務上安排了多少人,不管你建立了多少確保質量的程式,你都得不到優秀的軟體。

Tsung: 對新奇的事物都很有興趣, 喜歡簡單的東西, 過簡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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