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進入台灣後, 政府對稅金(收錢)的事情動作特別快, 馬上就定好規則, 修改、檢查也很快速, 在此做些小筆記.
註: 這是2013年10月底得資料, 若有新版請記得在自行查詢.
淘寶網 於台灣進口營業稅、關稅計算
下述摘錄自此篇: 淘寶網買逾3千元 就查稅 - 2013年07月13日
財政部對中國淘寶網查稅重點
鎖定重點:7月起查核採購中國淘寶網的台灣買家
應稅金額:
- 網購單筆3000元以上
- 網拍每月實體貨物銷售超過8萬元,非實體貨物(如電子書、虛擬寶物等)超過4萬元
查緝方式:檢查可疑的快遞貨物(以台北關為主)
常見逃漏稅方式:
- 以人頭戶化整為零分批出貨
- 高價低報
注意事項:
- 個人同一天網購,下單商品勿超過兩件
- 海關會將同一天與同班機的貨品合併計算
下述摘錄自此篇: 淘寶網查稅 鎖定4大模式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30日
這種跨國網路交易,所涉及課徵營業稅之情形,包括:
- 貨物收貨人若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營業稅由海關代徵,但完稅價格在新臺幣3千元以下免徵營業稅 。
- 台灣買家向淘寶網購買電子書、App等數位商品,單筆支付款項超過3千元以上,買家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列印或向國稅局索取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自行繳納營業稅款。
- 向境外網站購物,貨物進口轉銷售應辦理營業登記,如果「全部」採網路銷售無實體店面,只要每個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但營利所得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 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接受台灣買家委託,向大陸淘寶網進口貨物,其向買家收取之手續費屬銷售勞務,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納營業稅。
以上看起來覺得很複雜的話, 會計師事務所 有比較清楚的整理.
下述整理自此篇: 淘寶網案件相關查稅問題 |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營業稅部分
情況一:進口貨物逃漏營業稅者按所漏稅額處1.5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或同意以足額保證金抵繳者,處1倍之罰鍰;其屬下列違章情事者,減輕處罰如下:
- 漏稅額在新台幣10,000以下者,處0.5倍之罰鍰。
- 漏稅額逾新台幣10,000-100,000元者,處0.6倍之罰鍰。
- 漏稅額逾新台幣100,000-200,000元者,處0.75倍之罰鍰。
情況二:申報進口貨物短報或漏報完稅價格(即高價低報),致短報或漏報營業稅額,而申報進口時依規定檢附之相關文件無錯誤者,按所漏稅額處0.25倍之罰鍰。
關稅部分
情況一:進口貨物非屬管制品(可至國貿局網站查詢)
- 關稅是以每案之標的物價計價所應繳納之關稅,如所漏關稅未逾新台幣5,000元,則僅要補關稅免罰,如逾5,000元,則處所漏稅額2-5倍罰鍰。
情況二:進口貨物屬管制品
- 除情況一所述之罰責外,尚應罰進口貨物之1倍價金。
結論
- 完稅價格 > 3000 => (部分商品可能要繳交關稅、貨物稅) => 課徵5%營業稅
- 完稅價格 < 3000 => (部分商品可能要繳交關稅、貨物稅) => 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