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古蹟定義、分級 與 古蹟列表

小孩學校要製作遊戲,要先搜集資訊,要搜集台灣的一、二、三級古蹟來自己做桌遊,沒想到現在古蹟名詞都不一樣了~

台灣的古蹟定義、分級 與 古蹟列表

現在古蹟的分級除了一、二、三外,還有分 「國定古蹟」、「直轄市定古蹟」、「縣(市)定古蹟」,先有此概念再來看下述的內容:

再來來學習什麼關於「古蹟」的基本知識(古蹟的定義、分級、怎麼評定的)

下述整理自此篇:古蹟的定義與分級

什麼是古蹟?

  • 人類漫長的文明發展過程中,為了適應外在環境所建造的住屋、城堡、橋樑、道路乃至獲得心靈安慰所建的寺廟、教堂等建築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能逃過天災人禍而倖存下來的,便成為歷史的見證。

古蹟一定要有一百年以上的年紀嗎?

  • 古蹟分級的意義,取決於其所代表的歷史影響力,並且可以隨時代意義而調整其級別。由於保存文化資產的風氣愈來愈盛,所以許多市定古蹟根據文化上的意義,已經有歷史不到50年的古蹟出現,古蹟已經不再等於百年老屋了。

古蹟的分級?

  • 民國八十八年第一次公布古蹟的分級(中華民國法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
    • 以前古蹟分為
      • 一級
      • 二級
      • 三級古蹟
    • 而現在古蹟分為
      • 「國定」
      • 「直轄市定古蹟」
      • 「縣市定」
      • 另外還有一種就叫做「歷史建築」:歷史建築就是還沒有達到古蹟的條件,但還是把它保留下來。

古蹟的類別?

  • 依使用功能可區分為十三大類
    • 城郭
    • 郭塞
    • 衙屬
    • 書院
    • 園林
    • 寺廟
    • 教堂
    • 牌坊
    • 碑碣
    • 陵墓
    • 橋樑
    • 其他的建築物

定義三級古蹟為何?

  • 一級古蹟:主管單位「國定古蹟」。古蹟具有全國性意義及價值的,屬一級古蹟。
  • 二級古蹟:主管單位「直轄市定」。古蹟在歷史上有重要性的紀念,但不一定是全國性。
  • 三級古蹟:主管單位「縣市定」。古蹟具有地方性的歷史價值。

古蹟之審查評定原則

  1. 所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 時代之遠近。
  3. 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4. 表現各時代之特色、技術、流派或地方之特色。
  5. 數量之多寡。
  6. 保存之情況。
  7. 規模之大小。
  8. 附近之環境。
  9. 其他有關事項。

作者: Tsung

對新奇的事物都很有興趣, 喜歡簡單的東西, 過簡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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