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模是否應該越大越好? 事情做不完, 只要多請些人進來就好? 人多事情就能越做越快?
以上答案都是 Yes 的, 再繼續往下看, 不然看完標題應該就夠了... 😛
詳可見: EMBA-公司是不是太大了?
紀錄幾個重點:
結論: 牛津大學人類學教授鄧巴(Robin Dunbar): 任何團體想要共同完成一件事情, 150是最理想的規模
- 為什麼是150人: 因為人類大腦能應付的人際關係, 大概就是這樣子的大小(所以應該是取自於個人, 如果只能應付 10 0個, 那應該就不要超過 100 個, 但是不曉得如果下面有好的管理人材, 就可以突破這個數字?)
- 超過 150人怎麼辦: 每當一個辦公室超過 110 ~ 200 人時, 就再成立一個新的辦公室, 把員工分散出去.
- 公司的規模太大, 可能會出現弊多於利:
- 容易出現官僚結構, 以致效率低落
- 內部的運作, 代價比請外界做還高
上述的結論, 都有深刻體驗呀, 公司在 200 人 和 500 人時的感覺, 差異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