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共同創辦人控告蘋果、Google、雅虎、AOL 和 Facebook 侵權, 來紀錄到底告了哪些東西.
新聞詳見: 微軟共同創辦人控告Google及蘋果侵權
控告內容
下述摘錄自: 微軟之父控告11家公司侵犯4項專利權
對象:蘋果、Google、雅虎、美國在線涉四項侵權,Facebook涉一項。其他六家涉兩項。
專利概述
新聞瀏覽技術:瀏覽多個來源的新聞內容
提供相關網路內容技術:對用戶正在瀏覽的內容提供資訊
注意力管理技術:網頁跳出廣告和股價等視窗指控理由 4項專利技術網上用多年
根據相關指控,蘋果等公司正在使用矽谷實驗室Interval Research大約在10年前開發的技術。在科網泡沫時期,艾倫為這家實驗室提供了約1億美元資金,現在這實驗室已不復存在。艾倫本人雖然未參與任何技術的開發工作,但他的Interval Licensing公司擁有這些技術專利,在2000年和2004年期間成功申請得到。
業界嘩然 "實際上是控告每一個人"
艾倫的行動令科技界嘩然。
- Google 發言人說:"這宗官司的對象包括許多美國最有創新能力的公司,反映人們只想在法庭、而不是在市場上競爭的可悲趨勢"
- Facebook發言人亦說,這宗訴訟"毫無理據,我們會積極抗爭"
科技網站TG Daily形容,相關專利每間公司都在使用,艾倫此舉"實際上是控告每一個人"。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教授蘭姆雷說,在某些科技廣泛應用多年後,專利持有人才發起訴訟,通常是難以取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