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 預售屋 的買賣方式很可怕,隨便列問題都很多:
- 建商是否能蓋好 (經常性 Delay、甚至永遠蓋不好)
- 蓋完跟想像中不一樣 (通常會有一堆保護條款先簽好保護建商)
- ..... 還有很多就不列了
原來 預售屋 這買賣的制度,只有海峽兩岸華人社會才存在,其它地方都沒有此種交易方式。
- 註:此篇新聞內容有值得懷疑的點:
- 外國的預售屋叫 Off-Plan Property,可以查到各國買賣預售屋的法規
- 搜尋「美國 房地產 歷史」可以看到一些資訊
預售屋制度 只有海峽兩岸華人社會才存在
預售制度:是指在建案動工前,以先付訂金、分期付款等方式。
預售屋的歷史來由:
- 預先開放購買尚未完成的不動產物件,最一開始是由香港在1950年代首創「賣樓花」。
- 大約到1960年代後期,台灣建商推出類似制度,並命名為「預售屋」,就一直沿用到現在。
下述摘錄自此篇:「老外聽到三條線!」台灣首創預售屋 學者批亂源
- 搶先全球首創的「預售屋」制度,有學者認為其為目前房市亂源。
- 「預售市場本來就不是正常東西。」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坦言,過去在國外學術場合上,只要他提到國內的預售屋制度,「老外聽到都三條線,想說你到底 在講什麼」。
- 從消基會到消保會上所有房地產糾紛當中,來自預售案件占了最大宗,因為此制度把房產視為如同期貨的投資標的,有高槓桿還可以轉讓;
- 但在歐美國家,房地產就是供需原則,且有實質的買賣,「他們不需要打房」,因此國外學者都覺得「它(預售制度)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 若認為預售制度有其存在必要性,且經濟制度與它難以分離,那就要以政策將它改進:
- 也就是現金政府在推動的預售屋禁止轉約、禁售紅單等政策,現在雖聲稱是在打房,但其實僅是把房市穩定,讓市場交易正常化,「讓預售回歸預售,不要變成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