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七大類回收新規定 高壓容器需「完、包、警、收」

環保局對新北市垃圾回收有新的規定,主要是對能回收的多收一點,有為安全性做的規範~

看新聞才知道有這個網站,如果不知道回收物品要怎麼丟、要怎麼分類,可以在此網站查詢:

新北市 七大類回收新規定 高壓容器需「完、包、警、收」

2024/4/1起,新北市新的回收規定,七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

  • 廢乾淨塑膠袋
  • 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
    • 單一材質且乾淨的「廢塑膠袋」及「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皆可以回收再利用
    • 要非常乾淨且不得含有雜質,因此須單獨分開交付給清潔隊
    • 有油漬或是有紙質標籤等雜物,後續無法製成塑膠再生料,便不可回收
  • 廢玻璃容器
  • 廢照明光源
    • 「廢玻璃容器」及「廢照明光源」因材質易破損,如破損可能造成危險,因此也需分開交付
  • 廢乾電池
  • 廢鉛蓄電池
    • 「廢乾電池及行動電源」、「廢鉛蓄電池」與「易燃物(如打火機、瓦斯罐)」等物品如受到擠壓或摩擦容易產生爆炸危險,切勿丟進垃圾車,務必單獨分開回收
  • 高壓容器等易燃物應分開單獨回收(如罐裝瓦斯、清潔劑、殺蟲劑、噴漆、防曬或定型髮膠噴霧等)
    • 回收高壓容器應落實「完、包、警、收」四步驟「確認用完、獨立打包、加註警語、交付資收
    • 回收前應確認內容物是否完全用盡,若殘留少許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不能自行戳洞或隨意處置
    • 需於無人處將內容物排空後將容器獨立打包
    • 並在包裝上加註「內有高壓瓶」等提醒警語
    • 再交付資源回收車(避免高壓容器在回收過程中擠壓摩擦產生火花造成爆炸傷人的危險)

以上都要使用可「辨明內容物袋子」或箱子盛裝(如以塑膠袋盛裝回收物,外觀須為可辨明內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材質)

上述整理自此網頁:市政新聞-新北回收新規上路:這7大類單獨放、裝袋要可透視 4月起違者最重罰6,000元

作者: Tsung

對新奇的事物都很有興趣, 喜歡簡單的東西, 過簡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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