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有這種法規:
- 若剩餘綠燈時間不多,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違者可開罰500元
這條法規被抗議:認為對行動緩慢族群不友善
所以交通部公告修法調整:
- 明確定義「行人綠燈閃光」倒數十,尚未進入道路者「應避免跨入」,等於免罰
小綠人閃爍衝過斑馬線的法規
交通部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
- 主要是為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的顯示意義:
- 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
我不知道有這條法規,但是為了避免人趁小綠人的時候跑,低於10秒不要跑,我不會從法規動手,我會直接對小綠人和小紅人動手就好:
- 既然是要讓人不要趕,把小綠人減少十秒,變小紅人的時間提早十秒,好像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上述整理自此篇:小綠人閃爍衝斑馬線不用挨罰!交通部修法放寬 新規3月13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