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7月1日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有三個月的緩衝期,未來不管標價如何,只要民眾下單,契約就成立,標錯價也需要認賠出貨。
不過有兩個要注意的點:
- 在網路購物時,要保留
- 下單後的回傳信件
- 標價截圖
- 保留證據證明契約成立
- 業者若拒絕履行契約,經濟部可依照消保法罰款3萬~50萬
網購標錯價 10月起業者標錯價需認賠出貨
下述摘錄自此篇:網購標錯價 10月起業者須認賠出貨
-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將於7月1日公告,並給予業者三個月緩衝期,未來不論標價與市場行情落差多大,只要民眾下單,契約就算成立,業者不能再拒絕客戶,一旦標錯價,也只能認賠出貨。
- 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時,記得保留下單後的回傳信件、標價截圖,保留證據證明契約成立。
- 業者未來拒絕履行契約,經濟部可依《消保法》裁罰3萬元至50萬元,不過規定不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