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對新北市垃圾回收有新的規定,主要是對能回收的多收一點,有為安全性做的規範~
看新聞才知道有這個網站,如果不知道回收物品要怎麼丟、要怎麼分類,可以在此網站查詢:
新北市 七大類回收新規定 高壓容器需「完、包、警、收」
2024/4/1起,新北市新的回收規定,七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
- 廢乾淨塑膠袋
- 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
- 單一材質且乾淨的「廢塑膠袋」及「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皆可以回收再利用
- 但要非常乾淨且不得含有雜質,因此須單獨分開交付給清潔隊
- 如有油漬或是有紙質標籤等雜物,後續無法製成塑膠再生料,便不可回收
- 廢玻璃容器
- 廢照明光源
- 「廢玻璃容器」及「廢照明光源」因材質易破損,如破損可能造成危險,因此也需分開交付
- 廢乾電池
- 廢鉛蓄電池
- 「廢乾電池及行動電源」、「廢鉛蓄電池」與「易燃物(如打火機、瓦斯罐)」等物品如受到擠壓或摩擦容易產生爆炸危險,切勿丟進垃圾車,務必單獨分開回收
- 高壓容器等易燃物應分開單獨回收(如罐裝瓦斯、清潔劑、殺蟲劑、噴漆、防曬或定型髮膠噴霧等)
- 回收高壓容器應落實「完、包、警、收」四步驟「確認用完、獨立打包、加註警語、交付資收」
- 回收前應確認內容物是否完全用盡,若殘留少許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不能自行戳洞或隨意處置
- 需於無人處將內容物排空後將容器獨立打包
- 並在包裝上加註「內有高壓瓶」等提醒警語
- 再交付資源回收車(避免高壓容器在回收過程中擠壓摩擦產生火花造成爆炸傷人的危險)
以上都要使用可「辨明內容物袋子」或箱子盛裝(如以塑膠袋盛裝回收物,外觀須為可辨明內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