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這是騙人的文章, 沒想到這麼多新聞報導, 仔細研讀內容, 這招實在太厲害了, 如果我是當事人, 我可能也會中招...
大意(詐騙方式):
先用假公文騙幾次, 等到你不想理他後, 再用「支付命令」的方式, 「支付命令」如果不理他, 就可以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將財產扣押要求「還錢」給詐騙的歹徒.
「支付命令」從發信通知後, 20天內要提出異議, 不然就直接生效, 這讓我想到電影情結:
要當小偷, 於是送演唱會門票等等的方式, 騙屋主出門的伎倆. 這種方式應該是送機票, 騙受害者出國或出去旅遊20天, 就可以強迫中獎~
總之遇到「支付命令」要注意下述:
- 20日內: 收到法院所核發的「支付命令」一定要仔細求證, 若確認是真的, 務必在收到的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
- 過20日: 要提起「再審之訴」, 主張債權的文件是偽造的, 並且向執行處聲請停止執行, 讓房子不會被拍賣, 等到「再審之訴」勝訴後, 才能撤銷原來的「支付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