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寫抱怨文, 第一次遇到這麼無奈的事情, 特別記錄起來, 順便發洩一下.
註: 這是一篇抱怨政府政策的文章, 非喜勿進.
背景
先來講講背景, 小孩1歲半, 我和老婆家人都在中南部, 我們平常都要去上班, 所以小孩就送去托嬰中心.
事件
這次遇到的颱風假, 寫 "停止上課 正常上班", 想說托嬰中心應該會跟上班族同步, 沒想到在晚上 8點收到托嬰中心停止上課通知, 結論寫: "辛苦家長在家照顧小朋友了".
法規
兒童福利法第三十四條
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詳見下述案例
政府對於 停止上課 正常上班 處理方式
再來看看政府對此類事件的回應: 停課不停工孩子誰顧 官方:請臨時托育或祖父母
看到這篇真的是怒了, 這篇到底在寫什麼鬼東西?
- 臨時托育是隨便找就有的? - 是我沒有平常事先找起來放, 是我的錯? (我也不知道臨時托育的場所, 有辦法容納多少人? 而且一般臨時托育場所, 就是托嬰中心)
- 祖父母? - 如果這麼方便, 誰需要找托嬰中心?
政府鼓勵生育
再來看看政府現在想要鼓勵生育?
下述摘錄自: 現行鼓勵生育措施
■ 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可在兒童0至2歲時,父母其中一方留職停薪,申請6個月、6成薪資。■ 保母托育補助
家庭年收入150萬元以下,由聘請合格保母照顧0至2歲幼兒者,可申請每月3000元補助,低收入等弱勢家庭可申請5000元補助。■ 幼童幼托補助
5歲幼童就讀公立幼托機構可減免學雜費,就讀私立幼托機構可享部份補助;中低收入家庭2至5歲幼童就讀幼托機構,每月可申請最高6000元托教補助。整理:記者林恕暉
假設我用第一個補貼好了, 生育補助是 0~2歲, 那小朋友 2歲以上後, 怎麼辦?
結論
要獎勵生育, 是否除了補助外, 這個基本問題能先解決掉? 或許可以改成: 家中有 6歲以下的小孩, "停止上課 正常上班" 等同於 "停止上課 停止上班"?
似乎扯遠了, 這種事情真的是親身經歷到, 才會感受到無奈. (所以 現在正在討論誰要留在家裡顧小孩)
喔, 忘了補充一下, 現在居住的這個市長, 以後有投票的機會, 我會記得要投在你的競爭對手上的.
備註
- 註1: 6歲以下不能單獨把他丟在家裡, 6歲要讓他颱風天中午自己出去買便當會不會變桃太郎在此先不討論.
- 註2: 暑假期間上不上課的問題, 這個已經超過 6歲, 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假設他可以自己安全的待在家裡), 所以暫時不列入討論.
- 註3: 現在聽到一般家長通常會讓小孩子在暑假期間, 回去祖父母家裡(中南部), 所以影響範圍會比實際遇到的少一些.
我只好奇一點
版大住在哪個縣市(笑)
就是北部囉~ 🙂
[轉] 明天(或本週)很多地方因颱風而「停課上班」,提醒大家,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父母都是受僱者的話,其中一人可請「家庭照顧假」!謝謝臺北市勞工局陳業鑫局長的提醒。
萬分感謝, 您這回覆非常重要.
話說, 這麼重要的事情, 為何沒有任何報導有寫出來? @.@a..
另外一個問題, "家庭照顧假" 是不用扣年假的意思嗎?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8280238&pType0=aALL
版大…連結來了…新北市府勞工局說,民間事業單位及勞工,依行政 院勞工委員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 工資給付要點」處理,遇大人要上班、孩子卻停課,可 向事業單位請家庭照顧假,但比照事假,屬無薪假。
感謝, 話說, 這篇新聞怪怪的, 為何這種事情不是統一宣布的? 新北市 獨立了嗎? 😛
家庭照顧假一年有七天可以請,併入事假中,但,家庭照顧假是給薪的唷。問問公司的hr最清楚嚕!
更正,是可以列入事假,法規定可不給薪,就看公司了,詳細的還是問問公司的hr吧:)
不過要是公務人員才能請家庭照顧假....。
嗯嗯, 我最後聽到的也是這種狀況... 看起來還是一點用都沒有. 🙁
馬總統對於這件事情,今天在臉書上面有正面的回應,相信你會喜歡的。
嗯嗯, 符合提案的要求, 希望他任內有機會可以通過. 🙂
政府鼓勵生育,著眼點在於勞動力,所以別太寄望這個政府........
看來我家附近的安親班很貼心,昨天照常服務收小孩,中秋節該去送個禮給裡面的老師。
我這樣說不知道有沒有斷章取義~所以其實問題的癥結點是原本的托育中心自己放了颱風假了才讓板大手足無措吧?!
Yes, 這個完全在意料之外.
但是打聽結果, 每家都放假的話, 也沒什麼好說的, 只好期望政府能給比較有意義的政策來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