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修正: 海外網購太「頻繁」全都課稅 - 2016

海外的網購 Amazon、淘寶、eBay.. 等等,以前的規定是快遞3000元以下免稅,有新的規定了~

關稅法修正: 海外網購太「頻繁」全都課稅

行政院通過修正「關稅法」:未來海外網購頻繁的,全部課稅。

  • 何謂「頻繁」:同一地址 或 同一收件人 之郵包物品,30日內郵寄物品2次以上 或 半年內6次以上者

新聞可見:政院修法 海外網購太頻繁全都課稅,下述摘錄自此篇:

  •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關稅法」,未來海外網購頻繁者,不再適用3000元以下免關稅規定。
  •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關稅法」,未來同一寄件或收件地址寄收郵件次數,同一地址30日以內郵寄2次、半年內6次以上者,不再適用3,000元以下免關稅規定。
  • 依據財政部訂定「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不適用免稅規定;至於次數頻繁是指,30日內郵寄物品2次以上或半年內6次以上者;為避免業者化整為零,濫用低價免稅規定,因此明訂進口次數頻繁的規定。

新版規定 (頻繁購物要稅金)

舊版規定 (快遞3000元以下免稅)

話說,這個再搭配 網路代購、團購的另外一條新的法令來看,不知是好是壞。

下述摘錄自此篇:經營網路代購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本局新聞稿-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 團購/代購業者:經營網路代購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
  • 國稅局表示,團購/代購方若不是按照一般進貨銷貨方式,而改銷售勞務,即請廠商直接開發票給客戶,則中間價差可以勞務所得解釋。只要每月不超過 4 萬元,不須辦理營業登記,即不須申報營業稅。

作者: Tsung

對新奇的事物都很有興趣, 喜歡簡單的東西, 過簡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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