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設計師的格言

看到這幾句是節錄第 3、9、35點 和 ex 第 6、14 點, 本來想紀錄覺得有趣的就好, 但是幾乎都太經典了(特別是最下面的 ex 系列), 還是全文轉載留存, 感謝作者的辛勞. Orz..(註: 內文轉載, 有稍做簡單的排版)

需求規格在程式寫完後才會敲定。
基本規格要客戶看到成品後才會決定。
詳細規格要使用者用過後才會確定。

要殺一個程式設計師不需要刀,改三次規格就好

程式的異常該稱為「bug」還是「規格上的限制」是看期限還剩多久決定的

過了三天就是別人寫的程式碼

沒有什麼事情比直接讓找不到任何bug的程式直接上線還要可怕的了

日本所說的 SE, 我是覺得比較像台灣稱的 系統分析師 - System Analyst(SA).

作者查詢的 SE 解釋: System Engineer(SE): 根據需求說明,編寫項目設計式樣書,同時參與部分模塊的開發與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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